凝望小雍,义纯如洗。
随着《新义务教育法》的曙光乍现,我校同仁在领航者的统筹下,以多种方式深入研讨,广为交流,对师德之强化、教育新风的塑造各有深刻领悟。以下便是我的一己之见与内心之感。
在我看来,新《义务教育法》宛若教育之春的使者,其颁布施行,昭示着义务教育之本真归来,不再仅是隔雾观花,其“义务”之名。此法为我国义务教育带来一股新气,发展模式、管理体制与制度支撑焕然一新。随着法律的落地生根,我国义务教育将绽现新颜,改革与发展之路将愈发清晰,步伐亦将加快。
新《义务教育法》构筑了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伟大复兴的坚实基石。此法的诞生,不仅标志义务教育新阶段的启航,更是在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之上,形成了一系列指导原则与制度保障。它以公平公正为教育之盾,均衡发展为目标,着力于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,确保义务教育投入,提升教育质量,推动均衡发展。新法在多方面创新突破,为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。
新《义务教育法》的问世,实为教育体制改革深化、义务教育发展的里程碑事件。此法之诞生,预示着全民族素质提升,国家未来发展将受其积极影响。
以人为本,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每一个孩子、每一所学校、每一位教师的基本权利,这是我领悟新《义务教育法》的深刻所在。此法立法理念实现了重大突破,其核心——以学生发展为本,赋予学生广阔天地,亦为教师提供了充裕的发展空间。
新《义务教育法》更强调了公益性、统一性与强制性,这三根支柱,虽非直接教学行为,却至关重要于教育观念的转变。
新法明确了义务教育质量之要求,首度将素质教育写入法律,提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之面向,强调德智体美在教学活动中的有机结合。实施新法,提升教育质量,实则提高教师素质。教师专业化问题亦牵动着教育质量,全面评价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、心理等多方面素质,乃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。素质教育非一时之风,一阵之运,而是需细致入微,贯穿于每个孩子校园生活的每一天,体现于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之中。唯有每位学子、每所学校真正成长发展,方为素质教育目标之真正实现。